服務熱線
13816853446
產品分類 / PRODUCT
電子汽車衡進行影響因子試驗
1、實驗室一動態試驗
電子汽車衡應采用標準化試驗壓盤或包裝在zui高速度上對衡器裝置進行各重量范圍的試驗。試驗運行中應采用表N.3.2中所述的4種試驗載荷進行。每一種試驗載荷都應zui少連續運行10次。
2、漂移試驗
為確定偏載的影響,對沒有包裝調整措施的衡器裝置,應有一個等于1/3zui大秤量的試驗載荷通過承載器或(1)中心與前沿之間的傳送帶,或(2)中心與后沿之間的傳送帶。
3、現場試驗程序
4、靜態試驗
如果自動稱重系統是設計來做靜態運行的,并以靜態方式使用的,那么在正常使用運行中,應采用質量標準對其進行靜態試驗。只作動態使用的自動稱重系統不應做靜態試驗。
5、動態試驗
衡器裝置應在正常的運行速度下用包裝進行試驗。試驗運行應采用至少兩個分布于正常稱量范圍(如衡器裝置一般運行的zui低和zui高稱量范圍)的試驗載荷進行。每個試驗載荷zui少應連續運行10次。
郵箱:748885068@qq.con
地址:上海市奉賢區奉浦大道97號綠地智尊A座1120-1123號
Copyright © 2025上海鷹衡稱重設備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備案號:滬ICP備11045620號-11
技術支持:化工儀器網 管理登錄 sitemap.xml